法学院2014届毕业论文过程管理的相关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我院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关于2014届本科生毕业生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对我院2014届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规定日下:
1、确定指导教师后,学生应主动与教师联系,接受教师对毕业论文写作的工作安排。
2、已选的题目可以与指导教师商议,做适当的调整,在规定的时间学院汇总后上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学院汇总后的题目不允许再做改动。
3、学生应大量查阅与论文有关的资料,特别是应阅读相关的专著,在对论文选题内容有比较了解的前提下,撰写开题报告和论文初稿论文参考文献不得低于十篇。
4、写作过程中学生应经常与指导教师沟通,研讨论文写作内容。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意见。
5、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应的阶段性论文写作任务,并将其成果上传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阶段性任务管理时间是按学校规定设置的,到时间自动关闭。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并上传其内容的,本阶段内容将无法再次上传。任务内容上传后,在网上可以继续修改,所以,每个学生必须按时上传每个阶段任务内容。
6、过程管理共计15分,没有按时上传任务内容的,每个阶段扣5分,最多扣15分。
法学院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