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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在大连大学法学院举办法治文化基层行座谈会2015-12-18
2017年05月06日  

2015年12月11日上午9时,在大连大学文综楼A341国际学术会议厅举办了“中国法学会组织观摩法治文化基层行座谈会”。座谈会由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巡视员崔秀娟主持,辽宁省法学会、湖南省法学会、贵州省市法学会,重庆市法学会,甘肃省法学会、西藏自治区法学会等领导15人出席了本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大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姜纪元介绍了根据中国法学会、共青团中央下发的《关于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的精神要求,运用法学教育实践教学平台,与大连金州新区马桥子街道、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大连瓦房店市谢屯镇司法所等校外实践基地合作,发挥专业优势,调动大学生社团的力量,为社区、为农村、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作法,强调了普及法治文化的形式多样性以及与多方合作的共赢性。辽宁政德律师事务所价绍了近9年来与大连大学法学院坚持不懈的合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为宏扬依法治国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所作出的积极奉献。

座谈会上,各省市自治区法学会领导,对大连大学法学院与街道、律师事务所合作,运用法学教育实践教学平台,在社会基层开展多元化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给予了高评价,随后开展了近两个多小时的讨论。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巡视员崔秀娟,针对各省市自治区法学会近几年开展的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情况,要求2016年度结合本次座谈会的精神,在本地区继续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做到让法治深入人心。

(撰稿人:张艺馨 大连大学法学院14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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